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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研究决定:
李文才同志任市建委副主任;
孟祥春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;
叶卫平同志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;
王家平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;
陈玉健同志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;
宋伟同志任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;
胡奎、金文二同志任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;
郭维权、程家仓二同志任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;
刘辉、焦守江二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;
孟祥春、叶卫平、王家平、陈玉健、宋伟、胡奎、金文、郭维权、程家仓等九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,试用期一年。
免去:
李文才同志的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胡奎同志的市建委副主任职务;
金文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;
陈向春同志的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;
崔兰亭、冯维胜二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。
孟祥春同志的市考试管理中心(招生办)主任职务。 |